通税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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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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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阿里蒋凡事件,看用人单位的权利有多大 | 通税热评背景介绍:4月17日天猫总裁夫人董花花在微博上一句“别招惹我老公,不然我不客气”成为了本年度最昂贵的一条微博,打掉了美股上市公司1.5亿美元市值,还让中国电商第一代网红张大奕损失5000万,阿里巴巴股价也因此下挫,市值蒸发超过5亿美元。阿里应对: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布了蒋凡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这项调查由阿里巴巴集团廉正部成立特别调查组进行,由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形成了处理结果,阿里合伙人委员会2161 2020-06-04[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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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对照分析: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涉税处理有何不同?| 企业所得税通税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1561 2020-07-24[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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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丛跃滋一行到访通税 | 通税新闻根据5月26日金陵友协与南企联交流达成的共识,6月1日下午,南京市企业联合会/南京市企业家协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丛跃滋、副会长赵全伟、副秘书长李宁华以及调研信息部处长夏勇一行四人应邀来到金陵友协副会长单位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进行考察交流,通税所主任律师罗春华对一行人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金陵友协执行秘书长张忠华陪同接待。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罗春华主任首先带领一行人参观了通税所的各功能布局及办公环境,详细介2812 2020-06-02[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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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法律业务的常见类型与识别方法 | 通税原创【阅读提示】1.此文主要面向律师、税务师等专业人士2.有经验的税务律师可越过第一、第二部分3.有意与税务律师合作的其他律师可重点阅读第二、第三部分通税导读伴随着国家市场管理的专业化和系统化水平的提升,企业(主)在投资经营决策、处理各类纠纷过程中所需平衡的因素越来越多,在购买法律服务时越来越倾向选择能够站在多专业维度、统筹设计解决方案的律师,其中财税专业知识在法律服务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文中暂且以“2348 2020-06-01[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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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税法如何与之衔接? | 通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法治完善国家的基本标志就是有一部完善的民法典。民法典规范的是最基本的民事关系,而税法所规范的税收征纳关系大多是建立在各类民事法律关系基础之上的,因此,税法与民法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在立法中也应保持衔接与一致。税法中的纳税人均是民3921 2020-05-28[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