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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百名税务律师信息发布 通税五名律师入围!
发布时间:2019-10-11  |  浏览:8284

(本文转载自“我们是税务律师”微信公众号)


一、 “税务律师信息库”简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税是时代的要求,涉税业务是一项专业性强、门槛高的服务领域,对于律师而言,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法律意识水平和法制观念,还需要精湛的税务专业知识与技能。


“税务律师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旨在凝聚专业型涉税“社会律师”,汇集法律、税务知识复合型“律师”资源信息。人才力量紧贴实际,融会贯通,拓宽思路,摆脱传统业务的束缚,迈着铿锵的步伐,通往涉税争议解决、税务咨询等中高端业务的道路。此次首批百名税务律师名单中,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共有五名律师成功入围!


税务行业有着它的原生驱动力,我们另辟新泾,抱团取暖、精准定位,“信息库”方便律师同行、财税界同仁等涉税服务共同体相互交流、合作,律师服务专业化已经成为无法回避的话题,“信息库”同时为当事人寻找具有财税专业背景的税务律师提供平台支持,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税收利益,打造良好的国家纳税环境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信息库成员标准

本“信息库”人才标准经广大税务律师共同商谈而定,自2019年10月1日(70周年国庆日)起按照以下标准收集:

(一)以“社会律师”身份执业并从事涉税服务,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律师提供职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号,实习律师提供实习证书及实习律师证号。

(二)具备财税方面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

2、持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

3、财税法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

4、办理过十起以上(含十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或涉税刑事辩护案件;

5、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税务机关工作经验;

6、担任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法律顾问五年以上(含五年);

7、在四大或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的税法部门服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8、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课程或者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四门课程(不含财务与会计),并创建涉税专业公众号,发表涉税类原创文章30篇以上(含30篇);

9、在知名的专业税务律师团队服务五年以上(含五年)。

10、具备8名以上(含8名)上述9项标准之一税务律师的专业性税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或者主任。

 

二、关于首批“信息库”


首批“信息库”名单由中国TOP税务律师群(社会律师)的群员共同召集全国税务律师,群员自愿提交个人信息,经过认真核对,符合上述入库标准条件后形成。

截至2019年10月11日,首批符合条件的税务律师达百人,我们将纳入“税务律师信息库”。“信息库”成员均系具备财税资格证书或长期深耕于涉税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符合入库标准的成员执业注册信息、财税工作经历和专业特长等重要资料,本“信息库”将定期更新发布。“信息库”成员相互学习,认真钻研,精益求精,共同向涉税服务刚性需求市场摸索前行,我们凤凰涅槃,合作共赢、共创传奇演绎。


三、税务律师信息人数各省分布情况(共135人)


首批百名税务律师信息


北京市(6)


1、李振涛,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410230437,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Y180400318),注册税务师(130003450)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7813169960。


2、胡晓锋,北京华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710525418,北京税务系统五年工作经验,包括税务稽查、数据管理等岗位。联系方式:13552813778。


3、窦慧娟,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611257911;注册会计师,2001年通过,资格证号B01070550;证券、基金从业资格,体育经纪人从业资格。电话:13661257926。


4、韩瑞奇,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210843706,业务方向为税务犯罪辩护、税法实务。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论文是《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之犯罪目的》。联系电话135 2007 2995。


5、史玉峰,北京中简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律师证号:01011902110377,注册税务师(sw00112616)、中级会计师证书。原北京国税首批中青年业务骨干(税务稽查方向),中国税务报特约撰稿人,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学院外聘讲师。


6、蔡静,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211482352,注册会计师(证书号:B05070727)、基金从业资格。联系方式:13671029960。


上海市(4)


1、李仁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410265159,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0009176)、中级会计师、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格证书。2014年开始专注于房地产、建筑业税务咨询顾问,以及税务争议解决和税务犯罪辩护。执业至今,独自办理多起亿元、千万元税务稽查案件,以及多起税务犯罪辩护。坚持原创文章分享办案心得,个人微信公众号:财税税务律师李仁春。电话/微信:139 139 66085。


2、钟黎峰,上海启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书号13101201510759346。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号330000012283,2011-2015期间执业,现为非执业cpa),持有中国保荐代表人和香港保荐代表人资格。联系方式13916449863。


3、赵清海,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110190907。律师,2018年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著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判定与预防》,电话:13917540947。


4、王永亮,上海海关学院法律系教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13101201620126160。上海法院十年工作经历;从事关务、税务教学及争议解决、涉税服务五年工作经验。邮箱:wangyongliang@allbrightlaw.com, 联系电话:13761864031。


天津市(1)


1、翟中玉,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1221900600,吉林大学财税法学博士,重点法学财税法学教师。天津市国税局稽查局法律顾问,天津市银保监局法律顾问,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法律顾问。金融财税实务经验六年。联系方式:13820319960。

 

重庆市(11)


1、邹旺,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810021439,持有注册税务师(500002777)、中级会计师(11733335305748)、证券从业、基金从业、期货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学学士,法律硕士。2016年至2017年在国内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税咨询工作,2018年开始律师执业工作。联系方式:15683683963。


2、唐寅秋,重庆尚亚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61031810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43200205)资格证书,2014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5年。


3、黄中秀,重庆云佳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711709648,税务师(500003038)、会计师、注册高级税务筹划师、管理会计师、证券,2004年开始关注企业财税与内审工作,财税实务经验十年,一直从事企业的法财税一体化服务并致力于税务律师的实操培养。2018年起和其他合伙人一同打造京非财税法商一体化落地服务品牌。联系方式:13896731968。


4、任志刚,重庆税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5001200310249049)、注册税务师(证号:0107023);毕业于扬州大学税务学院法学专业,从事税务工作3年,专职税务律师20年;现为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研究生税法实务导师,重庆律协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办理多起涉税听证及税收行政复议、诉讼、刑事案件。擅长税收风险控制,纳税筹划及税收争议案件处理。联系电话:13509410527。


5、陶云梅,重庆天亿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911095286,注册会计师、税务师(50000103)、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十年的财税工作经验,有志于在财税法领域有所建树。联系电话15123638726。


6、张行坤,重庆华升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910096504)。税务师(资格证号:11222252209220105)、中级会计师、高级理财规划师等证书。1998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先后在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现专注于研究涉税风险评估、控制、应对;私人财富管理等。联系方式:15123681000。


7、 陈志刚,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031839152,注册会计师,1996年初从事律师工作,律师执业23年;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B04320172),从事财税服务,财税法律服务15年。税务律师融民商法、刑法、税法,为交易设计顶层架构,弱化风险、合理税负。陈律师现兼任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副主任。联系方式:13002368488。


8、黄志涛,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执业证号15001201410984176,税务师(2018500002501),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7月开始执业律师生涯,并开始深入研究税法,并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为客户提供税法服务,尤其擅长企业并购、股权设计、交易模式、用工模式的税务筹划和风险防控,以及税务争议处理和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税务刑事案件的办理。2018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盈科重庆税法服务团队,2019年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盈科重庆财税法律部,并任财税法律部副主任。联系方式:13608395668。


9、陈仕远,重庆悦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220213831),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教师,西南政法大学财税法学博士,具有多年财税法教学、税务服务和税务诉讼实务经历。联系方式:邮箱csylawyer@qq.com,电话18983206277。


10、王伯华,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610636933,注册会计师B96320115,资产评估师0020399。从事财税工作20余年,先后在会计及税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评估、税务鉴证工作,在企业担任财务负责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对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有较丰富实践经验。联系电话18523852771。


11、袁道平,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执业证号15001201610204949,重庆首届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证书号B03320121),重庆律协财税专委会副主任,重庆国际税收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税务学会常务理事,15年财税工作经验,联系方式:18983871369。


广东省(17)


1、许义娜,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911625823,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0059482),资格证书。2003年通过注册会计师、2004年通过注册税务师、2007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专注于税务犯罪、税务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3189013312。


2、刘春海,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办理转所中,新执业证号正在审批)(资格证号:A20074201060645)、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号:Y182500006、税务师(资格证号:2017410002818)、准保荐代表人资格。联系方式:13213024422。


3、吴拥军,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911681673,西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方向硕士,广东省、广州市律协税法委委员。联系方式:18122120138。


4、李丹,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810059387,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Y172801453。


5、游静云,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111171808,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2015440002080)。联系方式:13826000973。

6、付国章,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合伙人(执业证号:14401200211710167),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证号:0030525)、房地产估价师等资格。广东省律师协会财务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税务推进小组委员、广州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理事、现任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七年国企财税八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历,2005年改行做了律师,算是具有多年财务、税务及律师相关工作经验,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力争使其财务、税务、法律问题协调统一,在办理涉及并购重组、税务筹划及财务等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业务优势。电话:13702936475。


7、吕志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410403083,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拥有财务会计与民商法双学历、2013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资格证编号0106223),执业领域为税务方面的法律事务,担任多家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税法顾问,代理了多起复杂涉税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案件,为多家企业提供专项税务安排法律服务,举办了数十场大型税务法律讲座;主编深圳律协《律师事务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务操作指引》,参加撰写《深圳市律师协会个人所得税实务操作指引》和《广东省律师事务所税收指引》;撰写了《适时设立税务法院,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的建议》《依法治税背景下,涉税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企业走出去的税法风险》《关于加快完善律师行业税收政策,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建议》等多篇税法专业文章,其中《适时试点设立税务法院,健全税收司法保障机制的建议》为中央统战部《零讯》专刊2019年006期刊载并被深圳市统战部通报表扬;联系电话:13751072887,微信公众号:志合税务律师。


8、范鹏飞 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1910082417,具有税务师资格(20184403033397),联系电话15323852710。


9、曾凡胜,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74616,上海财经大学94级财税方向硕士研究生,税务师已过四门,具有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8938847610。


10、林杰涛,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910251699),税务师(证书号2018440303713),财税实务经验五年。联系方式:15814011828。


11、蔡景峰、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合伙人,执业证号:144032011109498490、注册税务师(证书号:0090687)资格,鹏税律师团队创始人。团队擅长领域为:税务风险防控、税务筹划、金融资本、税务争议解决,有为多家大型企业重大税务安排的执业经验,代理过多宗涉案金额上千万的税务稽查案、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电话:15323458111。


12、王永敬,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深圳)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810179786,全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第一批高端人才,武汉大学会计硕士及法学博士,具有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香港保荐人代表等资格证书。1997年通过律师考试,2001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0041153),法律+财税+金融实务经验20年。联系方式:13924627009。


13、何绍峰,广东文宁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9021903119971),注册税务师(证书号:0034676),联系电话:13316896085。10多年涉税服务工作经验,专注于税务策划、税务咨询、企业重组等领域。


14、蒋凯丞,广东东方昆仑(东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91019041110553),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全科合格证号(QY182800057),有三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


15、刘治国,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书号:14413201410054737。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200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考试(资格证书编号:0083375)。具有19年的财税工作经验。2013年开始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财税法律工作。曾代理争议标的额5千万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及代理过税务行政复议。著有《中小微企业主要税务风险及对策》,主要工作及研究方向为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资产重组税收代理、股权或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服务等。联系方式:18933588020。


16、李志彩,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413201710439810,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编号2017440004067)。电话13928300038。


17、陈纯彬,广东江畔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号A20184401065760,具有注册会计师(474702471026),注册税务师(2017440004981)。2016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665298664。


福建省(9)


1、王晓辉,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910077441,管理学硕士,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税收法治专业,具有注册会计师(QY121900062),注册税务师(0091868),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等资格证书。2009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2016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财税实务经验十年,华税学院高级讲师,吾法吾天讲师和中华会计网校讲师,办理多起税务行政争议案件,专注于税务争议解决,并购重组税收筹划、不动产类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联系方式18906913772。


2、葛似兰,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411973980,法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QY181900139),2018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财税经验一年。联系电话:152050013010。


3、方美羡,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511302708,具有税务师资格(2018350002953),基金从业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3645004562。


4、林双,福建闽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3011806110204,具有注册会计师(3520190057)、基金从业资格证。2009年在地级市财政局预算处任职五年,联系方式:15060183070。


5、苏小榕,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0110612295,1998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曾在福州市国税部门任职,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厦门大学税务硕士校外导师,财税实务经验二十四年,专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联系方式:13609535313。


6、胡聪颖,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501201911078009,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国际税收研究子库成员,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1900111),注册税务师(0095643)资格证书。2008年进入江苏省淮安市国税局工作,财税实务经验十一年。联系方式:18060689796。


7、方玉宗,福建巽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3502201710217030,第三届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具有注册税务师(0072636),中级会计师,证券.期货.基金等资格证书。200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二年。联系方式:13799798633。


8、黄诗成,福建力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厦门)执业证号13502201510939030,原厦门市国税稽查局公职律师,曾长年抽调国税总局打骗税、虚开工作组,十五年税务工作经验;2017年3月专职从事税务律师,主要处理税务稽查应对、涉税争议听证、复议、诉讼事宜;联系方式:13606055165。


9、连晓旻,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号13505201910130721,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00004911),12年税务局工作经历。联系电话:15980082627。


浙江省(11)


1、张新军,浙江优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610140518。2000年浙大读研的时候考过税法,2009年开始投入税法研究,2013年全职做税,2016年设立浙江省首家涉税专业律所,专注于节税策划,税务争议处理,截止目前对外公开讲座(收费和免费)过超过100场,承办的超亿元的税案有两个,有两个公众号:优穗律所,个税法宝,原创文章超过300多篇。


2、吴拥军,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810050793,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具有税务师(2016320003643),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等资格证书。联系方式:13358179310。


3、饶一民,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310788137,曾从事财税工作35年,其中从事政策法规、税务稽查岗位15年。专注税务稽查应对和税务争议解决。联系电话/微信:15924116678。


4、王敏志,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税务合规研究中心主任,执业证号:13301201710014109,浙江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前曾任职国税系统的总局、省局以及基层岗位,主要从事税源管理、纳税服务、政策法规和国际税收工作,期间并攻读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税法博士研究生。联系方式:15888820992;邮箱:wmz@liuhelaw.com。


5、吴丹红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13301201311517207。税务师资格证号2018330004952,中级会计师。电话13588131138。


6、王伟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0710606619,注册税务师证:2018330005712,总会计师证:190300112261;财税实务经验10年。联系方式:13989818488。


7、徐起平、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董事合伙人,执业律师,高级会计师(C3300015564)、注册会计师(B99170444)、注册税务师(0029220)、审计师(授予时间1996.11)。25年长期从事重大涉税案件及税务筹划工作,成功办理两起全国十大涉税案件及一大批虚开案件,有多次为并购重组、股权收购等重大涉税事项进行筹划的成功案例,并长期担任税务机关的法律顾问等。电话:13805793228。


8、朱腾飞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证号:13301201410297747,具有注册会计师 (2014年资格号3320150036)、香港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协会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全球风险管理协会(GARP)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基金设立、PE/VC投资及退出、公司并购、私募股权融资、境内外资本市场证券发行、证券化及结构化融资。从2015年开始涉及业务领域的税务规划,目前主要关注基金、并购重组、新经济公司资本运作过程中创始人及高管个人的财税合规等问题。联系号码:13868015789。


9、董杰,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1910107095,具有税务师(2018330201340)、会计师、JLPT N1等证书,联系号码:15205804956。


10、杨华军,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0520278373,财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财税领域经验18年,主要领域:并购重组、资本市场、基金联系电话:13685851119。


11、周亚,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302201911118828,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人才,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113A0026)资格证书。200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1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近十年。联系方式:13396654935


江苏省(20)


1、罗春华,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310304638,江苏省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委员会副主任。联系方式:15380990777。


2、郭治国,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律硕士,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自然人税费方向),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系统十年工作经验,在税务总局、省级税务局、基层税务局均有过任职经历,从事过税务稽查、发票管理、个人所得税、税务督察、国际税收等工作,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人才库、国际税收人才库,业务大比武天津市稽查方向第一名。


3、杨洁慧,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10011901210030,具有注册会计师(QY141900159),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会计师等资格证书。2009年大学毕业即进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后于2018年加入通税律所,主要从事税务方向的非诉业务,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951660378。


4、朱强,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0510676798,税务师(管理号:2018320007726)注册建造师(管理号:1561315611532008035),本人拟结合多年建筑工程类案件的诉讼经验,把建材建筑业财税+法律服务做好。


5、林中杰 江苏通税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法律职业资格(A20073301040458),注册会计师(Y181700207)、税务师(20183300048360)、证券从业资格(09115194)。2007年通过司考,曾在政府机关担任复查复核科长,参与或主持国有企业改制、债权债务处置、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化解等工作十余年。联系电话13023667109。


6、项国,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经济学博士,执业证号13201201910097662, USCPA(54845),ACCA(3736292),国际会计师公会AIA资深学术会员FAIA,英国财务会计协会IFA资深会员FFA, (22635) 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IPA资深会FIPA.(20727), 剑桥大学财务管理师(证书号:421058100059)财税实务经验19年.联系方式:13913880868。


7、郭守敏,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1611985943,注会非执业会员(全科证件编号:QY181500176)。联系方式:13913984650。


8、刘桂荣,江苏斯维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3201200511512349),2000年通过注会考试〈证号322009A651),十余年财税实务经验,电话13776600239。


9、张林华,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0810762223,2014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号SW00118178,代理涉案一千万以上骗取出口退税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两件(诉江苏省税务局),正在办理涉案一亿元以上虚开增值税专业发票案(一审判十年,二审介入,目前已经发回重审,有望无罪辩护成功)联系方式13656227318。


10、顾培君,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0210546226,具有注册税务师(2017320006364)。2017年通过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3584804361。


11、林燕燕,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011122728,具有注册税务师(00000689)资格证书。2015年通过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三年。联系方式:15295671651。


12、袁晓枫,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码:13205201811022765;具有注册税务师(0007652)、会计师、独立董事资格证书。30多年的财税工作经验,其中从事过八年的企业财务、十多年的税务稽查和十多年的税收征管服务;并先后担任过企业财务经理、税务事务所所长、税务稽查局长等职务。专职从事税务律师以来,成功承办了多起税企争议案件解决、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架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等项目,首倡“股税同行”的理念,专注在股权与税务的整体规划领域精耕细作。业务范围:税务、并购重组、公司法。联系电话:13606108989。


13、刘辉荣,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433934,注册会计师(QY141500853),财税实务经验4年,税务实务主要方向为破产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3862120399。


14、程晓艳,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执业证号:13205200011891469,具有注册税务师证书(证号为2018320008304),2018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三年,联系方式:13073326477。


15、李贤军,北京市中伦文德(常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证号:1004190111002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1500804)注册税务师(SW00118119)高级会计师(15210322)中级经济师(201400132001)证券基金等资格证书,财税实务经验22年,经历集团内外多起重组并购业务。联系方式:13016891116。


16、高军,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120539551,教授、法学博士(财税法学方向),主要从事税法研究和税法实务,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协税法培训师资库专家、财税业务委员会委员,担任数个税务局法律顾问。


17、王国崇,江苏德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020774321,具有注册会计师(3220150427),联系方式:13951213715。


18、唐步龙,江苏六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8201820047178。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322009A222),专注于节税筹划与股权优化业务,联系方式:18961236706。


19、朱勇刚,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2201710151384,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职称,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号021102024),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书,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评审专家。2002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工作经验26年,律师工作3年。联系方式:13301532166。


20、张楠,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203201911094444,注册会计师(Y171500420)、税务师(2017320006217)、中级会计师等证书。财税实务工作经验十一年,联系方式15895218055。


湖南省(7)


1、詹卫军,执业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211329614,税务师(00001448),中级会计师(管理号11828015152318),17775812633。


2、易冬华,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4301201811069862,注册会计师(QY162700257)注册税务师(00006104)。曾在政府部门从事财税工作5年,后为湖南省某检察院公诉人,辞职后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专注于财税领域及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社会职务为湖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联系方式:18974965682。


3、陈松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证号:14301201311463764,税务师(2018430003096),联系方式:18673157765。


4、卢柯豆,上海市海华永泰(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43012000110714665,税务师(证号2018430003083),物业管理师(证号0010025),MPA硕士。具有10年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执法培训与行政立法工作经验;多年特大型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专注涉税争议解决、涉税听证、复议、诉讼,资产收购、重组与处置,税务筹划、涉税刑事辩护。联系电话/微信:18973194770。


5、宋槿篱,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199421964810,目前主要从事涉税非诉法律服务,包括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税务风险评估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博士。自1995年开始先后在湖南财经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从事财税法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财税法研究会企业涉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联系方式:13574875883。


6、王晓雪,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实习律师证刚被收回,执业证尚未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43201901122),新人一枚,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联系方式:18273161017。


7、贵黎,湖南律畅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010588696,注册税务师(00122445),中级经济师(14063403)等资格证书。2014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5874137928。


湖北省(4)


1、李静,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1810027208,具有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Y182600065),税务师(管理号2018420003255)资格证。联系方式:18807189186。


2、黄俊,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税团队负责人,律师(14201200410960952),注册税务师(09224252207420201),注册会计师,曾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担任省、市税务局及稽查局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税务听证、复议、诉讼及涉税刑事案件,在中国税务律师和注册税务师论坛、中国律师杂志、湖南税专学报等发表多篇财税文章,财税实务经验十年以上。联系方式:13886090131。


3、喻哲鑫,湖北楚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1610974088,中南民族大学2016级经济法学财税法方向硕士研究生。联系方式:15927015983。


4、杨春武,湖北瑞通天元(十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编号14203200910392041。在湖北十堰从事公安、政法工作15年,税务师资格证号2017420003102,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号14913420168。与武汉市国税局、十堰市税务局有过业务合作,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电话13971917889,644914095@QQ.COM。


江西省(2)


1、肖 飞,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810066914。具有注册会计师(36080079)、注册税务师(0055781)、房地产估价师(0023531)等资格证书。2003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2005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7年通过司法资格考试,201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加入律行前履职税局(市县两级)法制稽查税政部门22年,前总局稽查人才库及总局所得税司企业所得税人才库成员。专注于税务犯罪辩护、税务争议解决、税收风险防控和涉税筹划。联系方式为手机/微信13907075772。


2、邹庆豪: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607201910031326,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2017360002149),前税局公职律师,税务工作12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工作。


安徽省(4)


1、赵凯,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525131),税务法律部门负责人。具有经济师(财税方向)、证券从业资格等资质;七年市县税务机关法制部门工作经验,连续多年被评为税务机关优秀公职律师,多个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办理重大税务案件数十起;熟悉税务机关稽查、复议、诉讼等案件处理,专注税务类刑事犯罪辩护、税务行政处罚争议解决。电话(微信)15955651985。

 

2、 李嘉桐,上海汇业(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401201911083888, 具有注册会计师(Y181600012),注册税务师(2017340003562),基金从业(201803327225422032),剑桥商务英语BEC高级B2等资格证书。2017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联系方式:18515165446。


3、耿亮亮,安徽元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710861191,在安徽的区、市、省三级税务机关多个岗位工作9年,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00006034)。2008年通过司考、2016年过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十年。联系方式:18156508587。


4、刘颖杰,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010753559。曾担任市、县税务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多年,多次代理纳税人或者税务机关,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成功办理多起逃税罪、涉税滥用职权罪无罪辩护案件。联系电话:15395048523。


山东省(7)


1、刘金强,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1010496934,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Y131400577),注册税务师(管理号:12223752211372037)等资格证书,2012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8八年,联系电话18678844987。


2、姜冬冬,山东鑫士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6201910109290。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号:QY151400543),税务师(资格证号:0007914),房地产估价师(资格号:FG00037297)等资格证书。2015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2016年通过税务师考试及房地产估价师考试。财税实务经验4年,联系方式:13723957239/18615030200。


3、苏琦,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002200711454365,注册税务师(0101364)。2011年通过税务考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电话13780623969。


4、于喆,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1110598341,首届中国税务律师培训班学员,曾在青岛市税务局工作十四年,财税实务经验二十多年,联系方式:18669848075。


5、赵波,山东远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3703201910079988,注册税务师(0054054),2015年度注册税务师协会高端班人才学员,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联系方式:15269340816。


6、王俊杰,山东众成清泰(潍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证号:13707201210505499,税务师(2018370005178)。2018年通过税务师考试,专注税务领域与公司法领域。联系方式13465365370。


7、陈健,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3707201711783447,具有税务师资格(2018370005884)、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2018年通过税务师考试,具有财税实务经验3年、检察院及律师法律工作经验7年。经济学学士,具有法律+财会专业背景,专注涉税刑事辩护、涉税争议解决。联系方式:18764696766。


四川省(5)


1、刘章,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0610133252。具有税务师(2018510008168),管理会计师(NJ02170819002239)等资格证书。现任律所税务部负责人,曾负责房地产企业,药企的资产重组,某台湾企业和明星的自查自纠,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建筑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应对专项。


2、张俊,重庆钜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610200264,税务师(0087294),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MPAcc;十余年税务机关工作经历,主要从事涉税非诉相关法律服务,联系方式:13996200495。


3、徐晓东,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101201210158486,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造价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另有经济师等初中级职称和基金证券资格等小证,经验若干年,联系方式:18011441656。


4、杨志宏,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5101200910971864,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与香港秘书公会联合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与国家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入库人才、四川省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成都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四川省老年医学学会理事;中非关系咨询(THE CHINA AFRICA  ADVISORY)国际机构中国区首席代表。专业从事涉外法律服务十年,能熟练使用英语、法语,阅读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在涉外法律和涉税法律服务领域,先后为多起涉税刑事案件、及涉及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开曼群岛、塞舌尔共和国等地的税收筹划,以及美国和意大利公民在华税收事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纠纷、国际并购、海外投资、国际合资合作、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等领域创造了多项涉外涉税法律服务成功案例。联系方式:13550368879。


5、张佳,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610362824)注册税务师(管理号12225152211511369)。深耕法税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劳动与社保优化、税收规划、税务争议解决、税务稽查应对、涉税刑事案件辩护等专业服务,开展法税和社保专题讲座、沙龙等上百余场次,为客户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法税保整体解决方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用工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竞争力。联系电话:18581996718。


云南省(2)


1、高伟,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53021908110389,具有注册会计师(QY182300120),注册税务师(2018530002595),计算机四级网络工程师(41308100469679)等资格证书。2019年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云南省内某著名税务师事务所任职。联系方式:13150757100。


2、邓森,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执业证号15301201110134877;2013年通过注册税务师的税法(一)、(二)、税务代理实务、法律等四门课程。财税实务经验近十年,擅长从税务听证应对、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及涉税刑事辩护等税务争议解决全流程服务;专注于将涉税服务(税务风险防控和税务筹划)融入常规法律服务。本人联系方式:13987153385(微信同号);本人微信订阅号:律汇智,坚持原创近五年。


辽宁省(5)


1、罗振中,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2102199910554236。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号B09030202。财税法律服务经历十年以上。联系电话13019473223。


2、李敬先,辽宁省卓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2101199410422753。高级律师、法学教授、独立董事、会计师。辽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行政专业委员主任及沈阳市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六年财务会计后转入法学教学及律师事务共计24年,其中,辽宁大学人文学院的税法教学任务都是我完成的办理过孔令罗、刘义钦等涉税案件 。组织八期"辽沈地区财税律师论坛"。参加全国性各种税法会议包括巜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会议。


3、朱宇凯,辽宁义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210936226,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120110010),2000年通过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执业资格考试。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十年,参与审计过电力、石化、民航、烟草、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审计,在世界五百强外商投资企业中国区任财务总监八年,中外合资企业任总经理、董事等高管四年。对不同行业财税核算及管理、企业内控制度设计及审核、企业清算等方面具有实践经验,对相关理论有一定的理解。联系电话:13709888586;email:zhuyukai0852@163.com。


4、刘杨,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710820650,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B08030138;曾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在央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现执业范围:企业并购与重组、破产重整与清算、资产收购与处置、税务争议与筹划。联系方式:132-5281-1907。


5、刘冬梅,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专业资格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律师(证号:06011905210239)、注册会计师职资证非执业会员(证号:2120190106)、注册税务师非执业会员(证号:2016210002706)、 国家人力资源二级师2004年获得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2006年获得。本人早于从业于建设银行于2004建行组改上市跳出到公司从事财务岗位、先后任职于苏泊尔陶瓷公司、辽宁中意慧佳会计师事务所、辽宁知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多年从事财务及税务筹划,协助经刑系统参与各类经济案件进行司法审计,参与国有企业重组、破产等资产重组项目。电话13840523301同微信号。


广西(8)


1、胡旭日,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1710810344。税务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十九年税务局纳税评估、政策法规、税务稽查工作经验,期间获得省级税务系统“税务稽查能手”称号,入选省级税务稽查人才库。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多次为企业提供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涉税行政诉讼、犯罪辩护等服务。手机/微信:150 7881 3618。


2、龚湘游,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0710982226。2002年入职广西国税系统,2007年广西自治区国税局公职律师,2014年专职律师,财税实务经验17年。联系方式:13907717628。


3、盛国华,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1310453115。曾任广西梧州地区税务局稽查局任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广西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长期从事税务稽查工作2009年全国税务稽查干部考试,被任命为国税命题组组长,全权负责考试的命题与筹划。2016年5月以工龄33年从广西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提前退休。联系方式:13307716886;18807717283;电子邮箱:2573813855@qq.com。


4、俞锟,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501201610643788,曾任军队律师,拥有内部审计资格证书,有12年从事法律工作和4年专项审计工作经历,已通过税务师资格考试4门(不含财务会计)。现为同望律师事务所刑事涉税法律研究中心负责人,办理过多起涉税刑事案件,为多家顾问单位提供财税法律服务,创办了涉税法律服务公众号“同望税律”,已发表原创文章三十余篇,还担任广西律协律师后续教育涉税法律培训讲师,18677153193。


5、覃干丽,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证号:20101905210017)。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0224552209450353)、房地产估价师、中级会计师(0530130510390)、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财税实务经验23年,曾任职于县、市、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征管等岗位近22年、税务师事务所1 年多,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专业人才库、广西地税十百千(百层次)人才库、广西地税系统 12366专家库。联系方式:15078815369。


6、母三民,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税务法律事务部部长(执业证号14501201710551576),具有内部审计师资格,在南宁市、县地方税务局征管、稽查、税证、内审等岗位工作十三年。入选广西地税十百千(百层次)人才库、税收执法督查人才库、纪检监察人才库。微信及联系电话:13978798986。


7、张志军,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0065246)等资格证书。财税实务经验20年,曾任职于广西地税系统稽查、税政、征管等岗位18年。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人才库、广西地税十百千(百层次)人才库、广西地税系统 12366专家库、广西地税系统稽查能手、广西地税系统反避税人才库。专注于税收筹划、涉税争议解决、税务风险防控等。联系方式:13737528368。


8、龚士义,广西吉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证号:20021812110236),本科会计专业,2006年起从事税收工作,有财税工作经验11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件编号:QY172900078)、税务师(管理号:201545000053),联系电话:19162345846。


山西省(1)


1、张青政,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1401199820815771,财税法实务研究中心主任,山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山西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86年-1990年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后分配到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查办贪污贿赂、偷税逃税骗税案件。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太原理工大学税法学教师。三十余年来,学税收、查税案、讲税法、办税案,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代理办理多起涉税争议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税刑事案件辩护,取得良好代理效果。教学与办理案件之余还注重理论方面研究,撰写论文数篇并多次在全国性会议获奖和发表。2019年3月法律出版社出版《涉税刑事案件实务》编委,撰写第十二章(涉税)玩忽职守罪,第十三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共6.5万余字。组织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参与2016年12月出版的山西省律师业务指导丛书《“营改增”政策法规汇编及实务问答》第六、七、八、九部分。


河北省(1)

    

    1、林艳,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811589895),具有注册会计师(QY170400047)、证券从业、基金从业等资格。联系方式18603280029。


河南省(2)


1、李鹏翔,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14101200310600868,长期担任所在地税务局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税务听证、复议、诉讼及涉税刑事案件,财税实务经验六年以上。联系方式:13837130067。


2、陈娅娟,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4101200911594667,研究生学历, 具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专业领域:私募股权基金投融资、上市公司并购与重组、法税同审节税方案设计、金融保险法律事务、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联系电话:15378735163。


甘肃省(3)


1、刘兵,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证号 16201200310651556。中国财税法法学会理事,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担任多家税务机关、上市公司的税法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税务案件,参与多家省级税务机关合作项目。已出版《税务执法程序的风险控制》、《税务稽查风险提示与防控策略》等多部专著。联系电话:13993198996。


2、范效奎,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财税业务部负责人,律师执业证号16201201910121047, 2003年通过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参加工作就在原地税局工作,有22年税务工作经验,在税务局从专管员岗位一步步干到稽查员、综合业务股股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副局长主持工作、地级市州局计划财务科科长、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曾入选是国家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和税政人才库。于2018年3月辞职,“轻松学税法”系列原创作者,某财经学院税专硕士生校外导师。主要做企业集团法税业务一体化的内部控制管理及审核、企业股权架构及交易架构设计、股东争议解决、涉税筹划、税务争议解决、破产清算等,联系电话:18893303885。


3、史正保,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5年执业,律师执业证号为16201201720700540。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和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财税法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成员、甘肃省律师协会财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编出版《税法原理与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等教材与著作多部,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益性捐赠的税收激励制度研究》和省部级财税法方面的多项课题,在《税务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我国税务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等财税法方面的论文30多篇。曾承担甘肃注会协会和甘肃注税协会组织的《经济法》《税法》课程的考前培训。担任甘肃省财税系统多家单位和甘肃省境内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联系电话:13609386618;邮箱:shizhengbao1964@163.com。


陕西省(2)


1、李建来,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710666016,税务师编号610002299(2018年通过),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券分析师从业资格证书,联系电话18710736447。


2、刘春芳,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321359007,财税小组组长,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担任陕西省西安市多个税务局的法律顾问,曾处理过多起涉税纠纷以及税务咨询和筹划,联系方式:18291924646。


新疆(1)


1、蒋玉梅,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6501200311929208,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件编号:QY131300014)、税务师(管理号:2015650000347)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十六年律师从业经历,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专业领域:企业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并购重组、民商事争议解决、财税咨询、税务筹划,致力于为企业提供法财税一体化服务。联系电话:13899283075。   

 

大型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2)

      大型替代性法律服务机构主要是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和证券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财税专业人士,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嵇峰,德勤税务与法律部,高级经理(自2014年3月)。从事中国国际税收工作26年,含:税务总局国际司工作8年(非居民,税收协定,境外税收,BEPS专家组成员),江苏无锡国税局涉外分局工作10年。美国税法专业硕士,中国律师资格,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和中央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校外指导老师。手机号18618246016。


2、李兴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重庆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证号110101505144,法律职业资格(A20095001092107)、税务师(500003067),资产评估师(35190068),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尽职调查、财税咨询等业务,担任项目经理为多家上市、挂牌及大型国资、民营集团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税务咨询等服务。联系方式:1366765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