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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发布时间:2020-09-14  |  浏览:1264

很多人对于高质量的土地增值税?都缺乏相应的了解,甚至还很容易产生概念上的混淆,其实这个税种只是针对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它的征收对象主要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角度来讲也已经越来越认识到土地增值税的重要性了。那么,在哪些条件下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呢?接下来就这个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条件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且销售完结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般都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且销售完结之后来进行的,如果项目虽然已经竣工有些时日但是销售情况不大理想不大乐观的话,此时还是不能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的。而作为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已经具备了项目竣工且销售完结的条件那么就应当主动申请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这也是作为公民应履行的义务。


条件二、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

在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屋开发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因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所造成的无法再正常继续工程建设施工的情况,此时就很可能将未竣工决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整体转让,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也是符合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条件,那么就应当按照规定来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需要经常与土地增值税相关事宜打交道的纳税人,对于上述所介绍到的土地增值税条件还是应当做到了然于心的,如果实在是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参与到清算的整个过程当中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选择值得信任的土地增值税?服务机构来全权代理,从而节省下来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